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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制度

« 返回【办事程序】 | 创建者: admin | 阅读(155) | Posted: 2009-12-10 8:17:50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金平区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制度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和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向户口所在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二份、残疾人情况调查表一份。

2.受理:街道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残联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相关表格收集,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办证人员对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对,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应按残疾类别到相应的市残联指定的评定机构评定等级。

4.初审、填发: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区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6.领取、保存:申请人到街道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