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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 返回【办事程序】 | 创建者: admin | 阅读(215) | Posted: 2009-12-10 8:17:50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填写与年审须知

 

(1)、用人单位必须填妥年审手册:地税纳税编码(即电脑编码)、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类型、法定代表人、统一代码、申报在岗职工人数(单位参加社保人数)和在岗残疾职工人数。

(2)、用人单位年审时,须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带残疾人(荣残军人)证正件和复印件、残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正件和复印件以及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经年审确定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凭缴款通知书(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和年审手册,到所属地税部门缴纳。

(4)请认真阅读年审手册中的汕头市政府第88号令《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

 

 

                  汕头市金平区残疾人联合会